青岛航标处是本辖区航标管理单位,负责从乳山口至岚山港沿海水域航标管理工作,管理各类航标132座,其中灯塔8座、灯桩19座、导标4座、立标2座、测速标6座、灯浮标80座,雾号2座,灯船两艘、大型兰比一座、RBN/DGPS台站一座、雷达应答器7座,拥有中型航标船1艘和小型航标船3艘。
青岛航标区于1982年成立。当时设有政工组、生产组、后勤组,负责接管海军移交青岛地区海上公用干线航标,共接管航标50座,其中灯塔5座、灯桩18座、灯浮标13座、浮标1座、立标2座、测速标8座、雾号2座、指向标1座。1987年6月,日照石臼咀灯塔移交青岛航标区管理。随着港口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航标管理体制,1988年10月青岛航标区成建制划归青岛海监局,改名为青岛航标处,在航标业务上由天津海监局领导。2001年5月随着海事系统的体制改革,青岛航标处又成建制划归天津海事局管理。
目前,青岛航标处在职职工共有159人,其中干部(包括船员班干部)51人,工人108人,机关设有办公室、政工科、航标科、计财科、人教科等,基层单位有灯塔管理站、青岛港航标站、日照港航标站、服务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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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略图
单位联系方式
地 址: 山东省青岛市六号码头7号
邮 编: 266011
电 话: 0532-3825286
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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