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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经交通部海事局批准,天津海事局组建成立了天津海事局黄骅航标处,副处级单位,机关设置有综合办公室、航标业务科、计划财务科,下设黄骅航标管理站和东风航标管理站。
黄骅航标处隶属天津海事局,为其下属基层航标管理机构,具体承担着辖区海域内河北省黄骅港、山东省东风港和东营港航标助航设施监管与日常维护工作。主要职责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对辖区航标实行现场执法、航标保护、效能评估,并为航标用户提供技术服务等工作。截至2008年4月,直接管理各类航标142座,其中:灯桩14座、导标8座、立标31座、灯浮标83座、雷达应答器4座。
2008年10月综合办公楼及航标保养车间竣工交付使用,黄骅港二期规划实施后,将为黄骅航标处提供110延米航标作业工作船码头。
随着环渤海经济的快速发展,黄骅港、东风港以及东营港的开发建设已纳入到地方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黄骅港作为我国南方煤电运输的输出港之一,其重要作用更是倍受上级关注。黄骅航标处在天津海事局的领导下,紧密跟踪辖区港口发展规划,主动了解和掌握港口发展动态,努力打造一支在关键时刻发挥关键作用的职工队伍,为辖区船舶安全航行提供优良的航海保障,为地方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