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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事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成立于2000年1月,为交通部驻粤的直属正厅级机构,是广东省(除深圳市辖区外)水上辖区交通安全监督管理主管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等法规赋予的职权,负责广东水上辖区安全监督、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航海保障等工作 。

    广东海事局在全省设有20个地市一级的海事局,在有关重要港口和县(市)设置89个海事处及92个办事处,并设有广州、汕头、湛江、北海4个航标处,以及海测大队、船员管理中心、培训中心、船舶交通管理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等工作机构。现有人员近4000人,监督船(艇)280多艘,工作船码头、靠泊点有47个;辖区内河通航河流近1000条,通航里程1万多公里,港口泊位2900多个,吞吐量达到4.5亿吨,开放一、二类口岸共有120个,持证船员达到14万人,登记在册船舶2.3万艘,直接管理海上干线航标400多座,指导监督航标600多座,测量区域15万平方公里 。

    广东海事局是南海海区的航标主管机关,内设航标导航处,负责汕头、广州、湛江、北海四个航标处及航标船队的航标业务管理 。

广东海事局航标业务范围
为以下界线之间我国管辖海域及除海南岛沿海海域之外的南海海域:
----自福建、广东两省分界线沿117°14′E经线向南延伸至点B(23°30′N/117°14′E),再沿23°30′N纬线向东延伸线
----点C(20°18′32″N/111°34′E)至点D(20°18′32″N/111°00′E)至点E(20°07′N/109°20′E)连线,然后沿20°07′N纬线向西延伸线;
----自点C(20°18′32″N/111°34′E)沿140°方位线向东南延伸线。

广东海事局航标管理站
1. 汕头航标处三百门航标站、汕头航标站、海门航标站、汕尾航标站 。
2. 广州航标处仓头航标站、深圳航标站、淇澳航标站、高栏航标站 。
3. 湛江航标处麻斜航标站、硇洲航标站 。
4. 北海航标处龙门航标站、钦州航标站、北海航标站、防城航标站 。


单位略图
单位联系方式
地 址: 广东省广州市滨江东路520号18楼
邮 编: 510230
电 话: 020-34291247
邮 箱: zhxping@gdm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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