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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标行政审批
发布时间: 2008-06-04 浏览次数:

    中国海事局为进一步规范航标的审批程序,加强对航标设置的管理,保证海区航标建设的质量,达到助航效能要求,满足使用需求,2006年4月1日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

    请参阅附件《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节选)


附件: 《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节选)   (*鼠标右键点击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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