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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事局
    

        广东海事局隶属于中国海事局,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执法权,负责辖区内水上安全、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港口航道测绘管理等工作。此外,按照我国沿海航标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广东海事局下辖汕头航标处、广州航标处、湛江航标处、北海航标处共4个航标处,是南海海区(指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沿海水域)的航标主管机关,负责所辖区域内的航标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广东海事局航标业务管辖范围:
        自福建、广东两省分界线沿117°14′E经线向南延伸至点B(23°30′N/117°14′E),再沿23°30′N纬线向东延伸线;点C(20°18′32″N/111°34′E)、D(20°18′32″N/111°00′E)、E(20°07′N/109°20′E)之间连线,然后沿20°07′N纬线向西延伸线;自点C(20°18′32″N/111°34′E)沿140°方位线向东南延伸线。

单位略图
单位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滨江东路520号
邮编:510230
电话:020-34298892
传真:020-34290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