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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上海海事局隶属于中国海事局,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执法权,负责辖区内水上安全、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港口航道测绘管理等工作。此外,按照我国沿海航标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上海海事局下辖连云港航标处、上海航标处、宁波航标处、温州航标处、福建航标处、厦门航标处共6个航标处,是东海海区(指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及上海市沿海水域)的航标主管机关,负责所辖区域内的航标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上海海事局航标业务管辖范围:
        北起折线:点A(35°05′10″N/119°18′E)至平岛北端连线再沿35°08′30″N纬线向东延伸线;南至折线:自福建、广东两省分界线沿117°14′E经线向南延伸到点B(23°30′N/117°14′E),再沿23°30′N纬线向东延伸线之间我国管辖海域及长江口上海港港界下游水域。
单位略图
单位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90号
邮编:200086
电话:021-53931500
传真:021-5393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