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事局隶属于中国海事局,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执法权,负责辖区内水上安全、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港口航道测绘管理等工作。此外,按照我国沿海航标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天津海事局下辖大连航标处、营口航标处、秦皇岛航标处、天津航标处、黄骅航标处、烟台航标处、青岛航标处共7个航标处,是北方海区(指辽宁省、河北省、山东省及天津市沿海水域)的航标主管机关,负责所辖区域内的航标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天津海事局航标业务管辖范围:
北起鸭绿江口海域南至折线:点A(35°05′10″N/119°18′E)到平岛北端连线再沿35°08′30″N纬线向东延伸线之间的我国管辖海域(含渤海湾海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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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略图
单位联系方式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369号
邮编:300211
电话:022-58876903
传真:022-58876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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