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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事局隶属于交通运输部,是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交通部船舶检验局)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交通部安全监督局)合并组建成立的。中国海事局是中国海事行政管理机关,负责行使国家水上安全监督、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及海上设施检验、航海保障管理和行政执法等职能,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负责海上公用航标、商港和以商用为主的军商合用港的航标管理工作。
我国沿海航标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实行由中国海事局,天津、上海、广东、海南海事局以及18个海事直属航标处组成的沿海三级航标管理体制。中国海事局的航标业务主管部门是航标测绘处,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航标相关的政策法规、沿海航标的管理与维护、相关科研项目的审批、审查和验收等具体工作。
此外,中国海事局还负责代表国家参加国际海事组织(IMO)、国际航标协会(IALA)、远东无线电导航服务网(FERNS)等相关国际组织的活动,参与有关区域合作,履行相应国际义务,并负责与航标有关的国际双边和多边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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