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7月15、16日,广东海事局在湛江市组织召开了湛江港30万吨级航道航标工作效能验收会,参加验收的有湛江海事局、湛江航标处、南海舰队司令部航保处、湛江市港务管理局、湛江港引航站、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设计等单位22位代表。 航标工作效能验收由现场查验和召开验收会议组成。15日1630时,验收组乘船进行了现场查验,夜间观察了灯浮标灯光,验收组一致认可灯浮标符合"结构良好、颜色鲜明、标位准确、灯质正常"的标准;湛江港30万吨级航道工程助航标志是在湛江港25万吨级航道的基础上,航道延长段增设10座侧面标,调整1座灯浮标,有效地提高了湛江港龙腾航道段海上高速公路通航能力。 16日上午,召开验收会议。会上听取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介绍,查阅了竣工资料,与会代表一一发表了意见和建议,认为湛江港30万吨级航道助航标志工程资料齐全,设计合理,助航标志符合技术要求,该项目总体质量评定为合格,同意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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