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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级社发布《船舶防污底系统检验指南》
发布时间: 2008-07-23 浏览次数:

  2001年国际控制船舶有害防污底系统公约(AFS公约)将于2008年9月17日生效,为帮助船东、船厂、防污底系统生产商和本社验船师更好地了解防污底系统的检验程序以及国际防污底系统证书的签发和签署过程,特编制本指南。
        本指南将防污底系统的检验类别分为初次检验和附加检验,详细规定了新造船和现有船的检验要求。指南对证书的签发签署及其有效性(包括证书应采用的格式)也作了说明。为便于验证防污底系统与有关规定要求的符合性,指南详细说明了对防污底系统的取样和分析方法。指南结合本社《钢质海船入级规范》附加标志有关防污底系统的要求,对AFS附加标志的检验程序作了明确的说明。

原自:上海国际海事信息与文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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