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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O成员国自愿审核机制调研组来辽宁局调研
发布时间: 2007-05-08 浏览次数:

3月16~17日,以交通部海事局船检处处长李恩洪为组长的 “IMO成员国自愿审核机制课题组”一行4人来辽宁海事局调研。

16日,调研组成员与辽宁局相关业务部门主管人员进行了座谈。杨春副局长出席座谈会并致欢迎词,李恩洪处长代表调研组就此次调研的目的发表了讲话,江苏海事局法规处处长助理沙正荣向与会代表介绍了“IMO成员国自愿审核机制”,辽宁局业务部门主管人员向调研组汇报了该局相关业务开展的情况。16日下午至17日,调研组参观了辽宁局VTS和大连危险货物运输研究中心,大连寺儿沟油污水处理厂,并到大连海事大学对海事教育和培训情况进行了调研。

“IMO成员国自愿审核机制”是要通过审核成员国政府履约情况,促进全球航运业和相关单位协调、统一、有效地遵守IMO制定的6个国际海上安全和环境保护公约。此次调研,课题组通过研究我国海事管理机构和相关单位、人员对照公约的要求履行我国所加入的国际海事公约的情况,充分做好我国应对IMO审核机制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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