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第82届会议于2006年12月8日以MSC.227(82)号决议通过了《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1988年议定书》(以下简称"1988年安全公约议定书")的修正案。 根据《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以下简称"安全公约")第VIII(b)(vii)(2)条和1988年安全公约议定书第VI条关于修正案默认接受程序的规定,上述修正案已于2008年7月1日生效。 我国是安全公约和1988年安全公约议定书的缔约国,在上述修正案通过后未对其内容提出任何反对意见,因此修正案对我国具有约束力。
来源:上海国际海事信息与文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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