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标(Aids to Navigation),即助航标志,是为帮助船舶安全、经济和便利航行而设置的视觉、音响和无线电助航设施。
现代航标学是一门综合性学科,涉及的知识很广。它涉及光学、声学、水道测量学、建筑与构造、电子技术、自动化技术、计算机技术、航海技术和无线电导航等多学科知识。因为航标的综合性强,涉及的知识面广,所以航标的种类繁多,有多种分类方法。
航标按配布的水域分类,有海区航标和内河航标;按配布位置的可靠性分类,有固定航标和浮动航标。比较常用的分类方法是按航标工作原理进行分类。按工作原理分类,有视觉航标、音响航标和无线电航标。其中,视觉航标包括灯塔、灯桩、立标、灯浮标、浮标、灯船、系碇设备和导标;音响航标包括气雾号、电雾号和雾情探测器;无线电航标包括雷达反射器、雷达指向标、雷达应答器、无线电指向标、罗兰A、罗兰C、全球导航卫星系统、全球定位系统、差分全球定位系统、船舶交通服务(VTS)和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等。
自1983年接管沿海航标以来,为从整体上提高沿海航标的助航效能,交通部投入大量资金对航标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和完善,新建和改造了一大批沿海航标,调整了重点港口和重要水道的航标布局,使航标的总体面貌有了很大的改观。
视觉航标建设方面,针对沿海航标灯光射程不足问题,交通部提出“让航标灯亮起来”的目标。为此,自1984年以来,在300多座灯塔和灯桩上推广安装了太阳能供电设备,在58座灯塔、灯桩和近400座灯浮标上安装了新型灯器。同时,为实现沿海水上航标与国际海上浮标制式的统一,根据国际航标协会推荐的海上浮标制度(A区域),制定了《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GB4696-84,并对889座灯浮标和水中固定标志进行了制式改革。1986年起,我国调整航标布局,完善了“航标链”。
无线电航标建设方面,1985~1993年,在原有基础上新建无线电指向标站7座,形成了22座无线电指向标站组成的覆盖中国沿海水域的无线电指向标网。1984~1993年,建成由6座导航台和3座监测站组成的罗兰C导航系统,系统覆盖日本海以南、小笠原群岛以西、南中国海曾母暗沙以北的海域。自1982年以来,我国开始在中国沿海及长江沿岸建设船舶交通服务(VTS)。截至2009年底,共建成VTS中心28个、雷达站91座。1995~2000年,利用原有的无线电指向标设施,建成无线电指向标—差分全球定位系统(RBN-DGPS),该系统由20座台站组成,于2001年正式投入使用。自2003年起,交通部海事局全面启动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建设,并组建沿海AIS骨干网。截至2009年底,共建成AIS岸台94座,基本覆盖中国沿海及长江江苏段的主要港口和重要水域。
截至2009年底,直属海事系统管理的航标共计5775座,其中灯塔183座、灯桩1611座、导标303座、灯浮标和灯船2944座、RBN/DGPS台站21座、VTS中心28个、雷达站91座、AIS岸台94座。